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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计划

 

按照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2005年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项目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培训计划。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班

由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委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培训计划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执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学员报名和划拨培训经费,并协助承办单位在我省举办培训班的选点、联系食宿等工作。参加培训人员为:设区市级卫生局分管局长及分管人员,财政局分管局长;试点县(市)政府分管县长、县(市)卫生局局长、财政局分管局长和民政局分管局长。共计77(11×7)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全面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要点及内涵,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和各有关环节的内在联系,具备管理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有关政策、带领有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课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概述3学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发动1.5学时;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制定4.5学时;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3学时;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控制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6学时;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3学时;

7、农村合作医疗监测与评价3学时;

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3学时;

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验介绍交流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055月、7月,分2次在南昌市举办,每次2个班共241人,培训6(详见附表)。

(四)参加培训人员

试点县(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分管人员;县(市)财政局分管局长;试点县(市)乡(镇)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县级5人、乡级1人,共241人。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一)培训目标

全面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内容及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管理的实际操作技能,切实提高经办机构有关人员监管水平。分以下三类: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医疗服务监管人员:熟练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定点医疗机构资料审核的重点及方法,并能准确执行和应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财会管理人员: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特点和运行规律,掌握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能熟练应用。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信息管理人员: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收集方法,对各项统计指标有正确的认识,能熟练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各项信息的收集、管理和报告工作,并具有对信息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能力。

(二)培训课程

按卫生部20052月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大纲》,采取课堂讲座、研讨、案例分析、实际操作和经验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0589月,在南昌市分3期举办,每期208人(县级2人、乡级1人),分2个班,每期培训14(详见附表)。

(四)参加培训人员

医疗服务监管人员;财会管理人员(包括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及财政局分管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县级6人、乡级3人参加培训,共624人(11×6+186×3)。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一)培训目标

正确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自觉密切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树立医疗机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思想理念。

(二)培训课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政策3学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制度6学时;

3、合理用药与合理检查6学时;

4、医疗行为规范3学时;

5、医疗服务质量3学时;

6、医疗费用控制3学时;

7、典型经验交流与介绍6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0510月,由各试点县(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参加培训人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人员。县级机构3个,每机构5人,乡级机构5人,共1095人(3×5×11+186×5)。

 

 

 

 

 

 

 

 

 

 

附表

江西省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计划

 

 

 

 

 

 

 

 

 

培训类别

培训班期号

人数
(人)

办班时间
(月份)

办班地点

预算
(万元)

是否需国家级师资支持

所需师资

讲授重点

所需师资人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培训

 

7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干部培训

1

120

5(6)

南昌

7.2

不需要

 

 

2

121

5(6)

南昌

7.26

不需要

 

 

3

120

7(6)

南昌

7.2

不需要

 

 

4

121

7(6)

南昌

7.26

不需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1

 208

8(14)

南昌

29.12

不需要

 

 

2

 208

8(14)

南昌

29.12

不需要

 

 

3

208

914)

南昌

29.12

不需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1

165

10(5)

各试点县

4.125

不需要

 

 

2

930

10(5)

各试点县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