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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医学院成人高等医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我院成人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管理是各项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它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对整个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和培养目标,执行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在职在岗的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

第四条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应尽职责。以育人为根本,以成教大学生为中心,一切为学生服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章  教学计划

第五条 教学计划是学生在校教育的总设计,是安排教学内容和组织教学活动以及进行教学管理的根本依据,是指导整个教学过程的基本文件。

第六条 教学计划管理是教学管理的起始环节,也是核心环节。教学计划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大纲的编写,教学进度的安排,教材建设和任课教师安排等。

第七条 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要求,各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形式、授课学时、学习形式、考核形式、教学进程等。

第八条 教学计划的修订应不断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适应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要代表先进文化,要推动先进生产力。

第九条  教学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条 各部、系、院、教学分院的领导负责落实与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  教   

第十一条 教材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工具。选好或编好教材对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意义,每门课程都必须精心选用或编写教材。

第十二条 选用或编写的教材要符合专业培养的要求,达到培养目标。

第十三条 各专业所开设的各门课程选用何种教材由教研室提出意见,经有关部、系、院同意后按时报成教学院。鼓励教师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以及教学改革要求,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

第十四条 确定选用或编写的教材由成教学院下达至教材采购、发放部门,该部门根据教学计划进程和学生人数以及教师等需要负责征订。新教材由各部、系、院提前提供给任课教研室及任课教师作好教学工作准备。

第十五条 认真使用已选定的教材。任课教师可以对选用的教材内容进行补充,提供参考书籍,提供网络学习资料,增加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最新进展的相关知识,但要避免抛开选用教材另讲一套。自编教材需在书后附复习思考题,尽可能做到以利于学生预习、做作业和复习,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教学内容,提高专业能力。

第十六条 各教学分院使用与本部相同的教材。

第四章 教学进度表

第十七条 教学进度表是任课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手段、教学时数等有关教学活动的具体安排。每门课程在开课前都要按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制定教学进程表。

第十八条 教学进度表要明确具体教学内容的先后顺序、教学形式(讲课、实习或见习等)、学时分配以及任课教师的姓名、职称、教研室(科室)等情况。

第十九条 教学进度表由教研室主任或负责成教教学的负责人拟定,教学内容填写要简明扼要。教学进度表经教研室审查后报部、系、院批准,并作为部、系、院编排课程表的依据,教学进度表经审定后不得随意变动。教学进度表交成教学院备案。

第五章 教学过程组织管理

第二十条 教学过程主要包括备课、课堂讲授、实验课、临床见习、成绩考核等环节。搞好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是整个教学过程能够有计划地协调进行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 教学过程是教师与学生共同活动的过程,它的基本任务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

第二十二条 教学过程必须注意和掌握以下教学特点:

1、成教的教学对象有别于零起点的普通本科生,在教学过程中主要突出补新、补难、补缺,摒弃传统的照章按节的教学方式,突出“实用、够用、会用”的原则。

2、在教学过程中突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 、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成教大学生在大学里真正“学会学习”。

3、任课教师课前实行开课报告。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对选定的教材进行开课报告,开课报告内容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所讲的课程进行高度概括。开课报告结束后,布置作业,以便学生离校时带问题回家自习。下学期开学时收缴作业,任课教师对作业进行批改、登分。

4、课堂教学的组织以学生为中心,学习方式为讲课与自学相结合;教学方法为大课与小课相结合;教师与学生互动(有表演形式、谈话形式、实践形式、讨论形式、故事形式、音像形式、网络形式、模拟现场教学:模拟实验室、病房、病人、技能室、ICU)等。理论联系实际,重在培养能力,突出成人特点,培养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5、授课内容做到少而精。

6、教师课堂讲授与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致,授课内容与教材内容一致,教学内容、考试要求与教材一致。

第六章  教学改革

第二十三条  根据成教特点和发展规律,积极进行成教教学改革,以建立符合医科类成教特点和规律的课程体系、框架及学习形式,主要有:

1、调整课程设置,划分为六大板块。即公共课程、医学基础课程、医学专业课程、基础临床课程讲座(或相关知识讲座)、人文社科课程、自学课程。

2、改革教学内容,突出建立二大框架。即医学基础知识整体框架、人文素质与修养教育整体框架。

3、不同专业、班级学生在同一时间安排同一课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任课教师。

4、各整体框架课程的教学安排和课时费发放由各部、系、院制定方案,原则是保证教学质量,鼓励优教优得,多劳多得。

第七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核心,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按照教学规律,科学地组织和管理教学,以达到培养合格人才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五条 教学质量管理通过教学检查、教学评估进行全面监控。

教学检查:从学生的作业情况反映教师开课报告的效果,从学生对教师的课堂评估反映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程度,从对试卷的评估反映教师命题水平的高低。

教学评估:组织管理机构人员、专家、同行的教师、服务对象四种人群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反映教师教学的整体水平。

第二十六条 各部、系、院、教学分院对自己的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自评,成教学院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以保证教学质量,从而使教学计划得到落实。

第二十七条 成教学院对每轮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每轮教学结束后,在全院发布《教学管理情况通报》。

第二十八条  各部、系、院根据《教学管理情况通报》,向任课教师反馈意见,表扬优秀,处理问题,督促整改。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成教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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