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学院科技发展情况,组织制定学院科技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科研计划,制定和完善学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院纵、横向科技项目管理。组织全院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合同签订、经费使用、阶段检查、计划落实、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等管理工作,组织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审、实施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院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和初评、申请奖励以及全院科技成果的汇编工作;(四)负责全院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院科技统计、科研工作审核、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奖励、津贴发放工作;
(六)负责全院科技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全院科技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和开展全院性的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八)行使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九)负责学院对外科技咨询和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做好学院科技档案管理工作。执行科研档案的查阅、借阅、保密、收集、整理、保存和上交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和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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