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愿 捐 献 遗 体 登 记 接 受 站
 
 
 
 

登记接受站工作制度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迎送,耐心听取倾诉,诚恳解答问题。来信处理要做到及时、认真,每信必复。对来访、来信中提出超越志愿捐献条件的,应根据有关法规、政策予以解释。对来访、来信中提及的家庭、经济情况等要严守信访保密制度。
    2.对年老、残疾人和行动不便者,应上门协助其办理登手续。
    3.建立、健全来访、来信的登记、接待、归档和统计制度,建立假期专人员负责制度。
    4.在办理遗体接受中,如发现贵重遗物,应如数归还。
    5.登记站给遗体作病理检验时,如发现有遗传性疾病,应如实告诉家属。